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: 根据本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《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度股金分红方案》,并报有关部门核准,现将本联社2018年度股金分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股金分红分配方案 按股权登记日(2018年8月13日)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20%(含税)的比例进行分红。其中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4%转增送股,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6%派发现金红利(自然人股东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)。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出现小数位数的,统一去掉小数位数,取整数股。 二、实施方案 (一)红利发放对象:截至2018年8月13日本联社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。 (二)红利发放时间:自2018年8月14日起—2018年8月17日止。 (三)红利发放登记 1、红利发放方式:现金分红部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(其中自然人股东转入现金红利为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余额);转增股份直接转入股金账户。 2、股金证登记:自2018年8月18日起,股东可持股金证及有关证件到福建农信系统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。 三、所得税缴纳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的有关规定,自然人股东股金分红需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将由本联社直接从现金分红部分代扣代缴。 另根据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2018年度员工股权激励中回购股权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,现由本联社在现金分红中给予代扣代缴,按每股回购价增值1.3元(回购价2.3元扣减成本价1元)20%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。 企业股东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。
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9年8月12日 |